2019年6月20日,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经过四昼夜的艰苦奋战,成功侦破汝南“6.17”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年6月17日22时15分,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2019年6月17日22时05分许,在S219省道汝南县八里铺大桥北侧发生一起车祸,驾驶豫Q1559F两轮摩托车的一名男子被撞倒地不省人事,要求事故值班民警处警。
接到事故报警后,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荣卫东、潘志敏火速赶往现场,并电话通知120急救中心对伤者进行抢救。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血肉模糊的男子躺在一辆被撞得严重变形的摩托车旁,肇事车辆已经逃逸,先期赶至现场的120急救中心医务人员告知民警:经现场确认,被撞男子已身亡。民警随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发现现场仅有几片车灯罩碎片,难以确定是什么类型的车辆所留,也难以确定确定是否是肇事逃逸车辆所留,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案情复杂!民警荣卫东、潘志敏随即向大队长张稳占、分管副大队长郭东升和事故中队长霍得正汇报案情。由于涉及亡人重大肇事逃逸事故,案情重大!大队长张稳占高度重视,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随即指示成立汝南“6.17”破逃专案组,并迅速启动快速破逃机制,由事故中队破逃侦缉组接手此案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6月17日当夜,汝南“6.17”破逃专案组成立后,事故中队长霍得正带领破逃侦缉组马玉峰、吴继坤等民警连夜马不停蹄迅即投入侦破工作。侦破工作中,专案组通过调阅豫Q1559F两轮摩托车信息,经联系确定骑摩托车被撞死亡的男子叫苑某。在确定死者信息后,专案组把侦破的突破口聚焦在现场遗落的车灯罩碎片上,经修理厂专业人员辨认,初步确定系大货车尾灯车灯罩碎片。根据这一重要线索,专案组明确工作分工,兵分两路:一路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加大调查走访范围,寻找目击证人;一路对现场周边的监控卡口海量监控资料逐一进行比对核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根据掌握的线索,通过连夜调查走访和调阅监控资料,在案发3小时后,专案组办案人员于6月18日凌晨1时许,锁定豫QPX1411重型仓栅式货车有重大肇事嫌疑。通过联系,6月18日上午10时许,肇事嫌疑人李某委托他人将豫QPX1411重型仓栅式货车开至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经检验,确定豫QPX1411重型仓栅式货车就是肇事车辆。迫于压力,6月20日下午2时许,李某也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讯问,李某供述:2019年6月17日夜晚22时05分许,在S219省道八里铺大桥北侧,由于发生交通拥堵,其驾驶豫QPX1411重型仓栅式货车由北向南依次等待通行的过程中,一男子驾驶豫Q1559F两轮摩托车追尾撞到其驾驶的大货车上了,其下车看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追尾男子,由于害怕,就驾驶车辆逃离了现场,并将车辆藏匿起来。由于李某交通肇事逃逸,6月20日下午,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至此,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经过办案民警连续四天四夜的艰苦奋战成功侦破。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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