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于扬李玉坤
因不合格防火卷帘门,在周口市淮阳县引发了一场官司。生产该卷帘门的郑州柳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被河南泰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下简称“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实名举报。
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承包淮阳县某世贸广场消防工程后,委托郑州柳城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制作及安装了一批“柳成”牌特级防火卷帘门。但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称,在实际使用中,该批防火卷帘门出现不能正常升降及脱轨、折弯等现象,因双方协商未能解决,遂将郑州柳城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及生产该批防火门的郑州柳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今年6月,淮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郑州柳城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抽检鉴定有质量问题的13幅防火卷帘门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其间,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郑州柳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8月2日,淮阳县消防大队将举报案件移交给淮阳县公安局。
防火卷帘门被指不合格
2016年,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承包了淮阳县某世贸广场的消防安装工程。同年10月21日,该公司与郑州柳城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总价61万的防火卷帘门采购安装合同。
“根据约定,合同里写的防火卷帘材质为‘特级3C认证’,品牌为‘柳成’。”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有关负责人称,而该批次防火卷帘门安装后,出现了不能正常升降及脱轨、折弯等现象。
2017年10月,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委托河南迅捷消防产品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鉴定,结论为该防火卷帘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018年4月,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对此起诉后,淮阳县法院委托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鉴定,该公司依据国家标准抽取其中的13幅防火卷帘门进行鉴定,结论为所检的13幅防火卷帘门夹板厚度偏薄、帘面内无钢丝绳,全部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我们自行委托的检测公司及法院委托的检测公司,都检测出这批防火卷帘门不合格,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大损失。”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负责人说。
一审判决被告对13幅防火卷帘门维修更换
2019年1月,淮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在诉求中称,防火卷帘门出现问题后,多次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修,但对方拒之不理。他们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应当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经支付的工程款、赔偿损失。而另一被告郑州柳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防火卷帘门,也应当连带赔偿原告的损失。
庭审中,被告方郑州柳城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郑州柳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辩称,防火卷帘门符合国家标准,原告所述与客观事实不符,要求返还工程款并赔偿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方还称,他们已按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且淮阳县某世贸广场项目消防验收合格,反而是原告河南泰通公司一方不支付合同价款构成了违约,妄图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同时,被告方还提出,出具鉴定报告的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出具的意见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对于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质证,淮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经查,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具有对涉案防火卷帘门进行司法鉴定的资质,且该鉴定机构是经法院委托,原、被告双方选择的。
法院认为,淮阳县某世贸广场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合格,只能说明消防工程总体验收合格,不能说明卷帘门质量是否合格。
淮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郑州柳城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13幅防火卷帘门进行维修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且承担卷帘门的鉴定费、案件审理费。
一审判决后,被告方不服,提出上诉。而一审原告方河南泰通周口分公司也作出了回应,他们在提起上诉前,已于5月17日向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出实名举报材料,请求对郑州柳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淮阳县消防大队已将此案移交给淮阳县公安局。(来源:大河网-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