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企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10月22日晚,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讲团民警深入县客运站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48名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参加活动。
期间,宣讲团成员向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通报了“9.28”长深高速江苏宜兴段重大交通事故。结合辖区典型案例,分析讲解了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求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吸引教训、高度重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杜绝悲剧的发生。
活动结束后,宣讲团成员与企业员工进行问答互动,解答驾驶人的驾乘疑问及法规知识。最后,参加活动的驾驶人纷纷感慨受益匪浅,表示今后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把安全放在首位,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传播者、践行者。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