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2日20时许,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芦集派出所接居民报警,芦集老乡政府院内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淮滨县公安局芦集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辅警驾驶消防车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火点位于老乡政府院内一楼房内,楼顶及院内的木料正在燃烧,房内还有一煤气罐,如果不能有效控制火情,将会有更大的危险发生。
见此火情,芦集派出所所长张敬华立即组织民辅警利用高压水枪开展灭火工作。经过一个小时的奋力扑救,火势得到有效控制,着火点全部被扑灭。该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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