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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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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走访到家中 村民上交“手榴弹”
 更新时间:2020-8-13 9:56:15  点击数: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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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平县公安局杨庄派出所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开展大走访活动,妥善处置一枚村民上交的疑似“手榴弹”,为辖区群众消除了安全隐患。
   
    2020年8月10日上午,杨庄派出所民警郭准带领辅警在辖区认真开展大走访活动。当走访至咀刘村委一村民家中时,该村民反映称:前几天,其儿子在路边玩耍时,无意间发现一个生锈的类似“手榴弹”的东西,孩子年龄小,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就带回家里了。该村民看到后,害怕有爆炸的危险,但又不知该如何处置。说完,他把“手榴弹”拿了出来。见状,民警赶紧小心翼翼的接过“手榴弹”,并将其放在附近的空旷地方。随后,民警按照规定把“手榴弹”移交至西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置。
    警方提示:
    如果发现类似炸弹形状的物品时,切勿私自搬运、挪移,应当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和专业人员及时处置,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人员伤亡。
    注意,千万别被爆炸物腐蚀的外表所蒙蔽,尽管看上去锈迹斑斑,但其内部装置、结构大多完好,如遭遇重物撞击,依然存在爆炸可能。
    同时,我们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西平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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