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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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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个结合”营造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更新时间:2021-7-28 10:37:20  点击数: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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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形势特点,强化“四个结合”,全方位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宣传教育与业务办理相结合。充分依托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大厅与群众面对面接触的有利条件,从群众对交通安全、业务办理的需求入手,通过摆放交谈全宣传展板、“面对面”宣传以及在窗口摆放宣传彩页供群众取阅、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方式,让前来办事的群众置身于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中,让群众能够在办理业务的同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有效增强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认识,从而提高其文明参与交通意识,达到宣传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二、宣传教育与摸排走访相结合。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客货运企业,对单位经营者、安全主管人员和广大客货运和危化品运输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驾驶人开展重点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重点车辆驾驶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驾驶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知度,教育客、货运车辆不超速行驶、不超载、不超员、不开带病车。

    三、宣传教育与新闻媒体相结合。大队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LED显示屏等媒介,针对夏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对广大驾驶人进行多渠道、多角度、深层次地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的同时,积极发挥专业媒体交通安全宣传优势,通过与电视台、报刊、网媒等媒体合作,开辟《交警之窗》安全宣传专栏、邀请媒体随警作战,对查获的醉酒驾驶、货车严重超载、客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有效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的积极性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延伸了宣传触角,教育广大群众要文明驾驶、安全驾驶,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宣传教育与违法查纠相结合。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大队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面对面”宣传,对违法驾驶人实行先教育后处罚,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目的及意义,使违法当事人认识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从而理解、配合和支持交警部门的工作,并促使其提高安全行车意识,防止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出行安全。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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