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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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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个借助”推进第四季度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
 更新时间:2021-10-15 9:15:59  点击数: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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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第四季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高辖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乐陵大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个借助”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一、借助企业宣传。一是大队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在交通安全教育、车况自检等工作中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坚持驾驶人上岗必学习、有安全隐患必排除、有违法行为必纠正等制度,及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筑牢安全防线;二是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队宣传民辅警通过组织企业负责人和重点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面对面剖析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借助窗口优势。一是大队为切实让每一位来大队办理业务的群众,在办理业务的同时,都能受到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生命财产安全和家人幸福,不要驾乘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员、超速以及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大队不断拓展宣传教育层面,充分利用违法处理大厅、事故处理大厅群众多、人流量大的特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便民服务温馨提示,为来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咨询服务和安全宣传教育,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提升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借助重点人群宣传。一是大队紧抓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农村赶集日、民俗节日等群众聚集的有利时机,组织宣传民警积极深入辖区城中村村民家庭中等,利用面对面劝导教育、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教育广大农村群众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和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大队为倡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加强中小学校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民警深入中小学校,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和讲解上下学时行走、过马路、乘车等注意事项,倡导广大师生提高安全意识,在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四、借助各介媒体宣传。一是大队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阵地优势,不断拓宽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集中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提醒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注意事项,全面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宣传氛围;二是大队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参战,及时报道典型案例以及整治行动战果,正确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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