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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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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个持续”积极开展第四季度交通宣传工作
 更新时间:2022-1-10 8:56:21  点击数: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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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第四季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前辖区年末道路交通特点,突出宣传重点,采取“六个加强”措施,在辖区范围内迅速掀起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奠定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源头基础。 

    一、持续组织领导。一是大队要求各中队按照部署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集中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大队为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周取得实效,大队积极研究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周活动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成员的交通安全宣传领导小组。

    二、持续阵地宣传。一是大队发挥窗口民警的作用,开展面对面宣传,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和教育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树立文明参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二是大队要求违法处理民警对处罚的交通违法者进行有效的随机教育,让每一名交通违法者在接受处罚的过程中,都能受到一次良好的教育;三是大队结合违法处理大厅、车管所等窗口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阵地宣传工作。

    三、持续重点人群宣传。一是大队组织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教育学习,通报近期全国各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和辖区发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告诫其树立正确的驾驶观,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二是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结合青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认知特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达到“小手拉大手”的效果;三是大队组织民警深入省道沿线乡村对广大农民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与乡村干部、农村交通管理员和协管员、志愿者组成宣传小组,进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四、持续媒体宣传。一是大队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广场LED大屏幕及微信平台等媒体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冬季安全行车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提示,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参与者;二是大队对严重交通违法、典型事故、市民交通陋习、违章违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引导,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提示广大驾驶人特别是客、货运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提醒社会群众自觉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大队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在做好基础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教育面。

    五、持续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大队印制大量驾驶摩托车安全出行须知、乘坐三轮车、低速货车的危害性等宣传资料发放给广大村民,切实提高广大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二是大队并对农村危险路段、隐患点段周边群众开展走村入户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三是大队针对农村部分农民搭乘农用货车以及因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现象,将辖区近年因搭乘农用货车和摩托车不戴头盔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成流动宣传栏,组织民警深入农村,在各乡镇市集、村委展放,以血的教训警示广大村民。

六、持续运输企业驾驶员教育。一是大队民警通过召开企业、公司负责人“约谈”会的形式,要求公交公司和货运企业提高驾驶员的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大队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重点运输及有车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民警走进运输及有车企业对负责人及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通过解读法律法规、摆放交通安全展板、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停放、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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