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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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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豫皖警方联手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治理初见成效
 更新时间:2022-2-15 9:45:10  点击数: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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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洁净、文明的春节,2022年春节期间,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和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鉴于淮滨县与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临泉县仅一河之隔(洪河),群众到河对岸大量购买烟花爆竹,为了从源头上堵住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销售购买问题,淮滨县公安局积极与安徽省阜南县、临泉县警方沟通,请求给予支持协助。
与此同时,该县也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
      针对淮滨县群众到安徽购买烟花销售、燃放的实际情况,淮滨县公安局在与安徽省相连的主要路段设立四个检查站,全面检查携带烟花爆竹的车辆,从源头上堵住烟花爆竹流入县境。
      淮滨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唐猛先后多次带队深入到赵集镇、固城乡赵湾村、王家岗乡站点进行督导检查,并当场查缴烟花多箱,从而起到了极大地震慑作用。
      针对阜南县部分乡镇大肆燃放烟花爆竹给淮滨县禁放工作带来的难题,淮滨县公安局决定由分管领导带队到阜南县公安局沟通开展联防联控工作。经协商,阜南警方表示愿积极协助配合,并倡导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对洪河沿岸群众的宣传教育。同时该县警方安排与淮滨县相邻的乡镇派出所,逐一通知辖区商户不再向淮滨县居民销售烟花爆竹。
据悉,春节期间,淮滨县公安局全警动员,全警行动,从局长到机关所人员全部下沉到乡镇,持续配合各派出所开展宣传巡查工作,依法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大力营造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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