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利剑铸盾”行动中,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聚焦“三点”,发起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凌厉攻势,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份以来,共查处酒驾3起,醉驾2起。 聚焦研判分析。充分分析预判可能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研判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进一步确立重点整治区域,及时调整思路、排兵布阵,不断优化完善酒驾醉驾整治方案,针对性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显性警力和装备投入,确保整治实效。 聚焦宣教警示。主动加强与饭店、餐馆、酒吧、KTV等餐饮娱乐行业经营者的沟通协调,在酒吧、大排档、娱乐场所在显眼位置设置禁止涉酒驾车宣传提示标语、宣传图、宣传桌牌,发放温馨提示卡,积极宣传“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聚焦路面查缉。针对酒驾醉驾整治工作的长期性、顽固性和复杂性,最大限度将警力和装备投入到路面,以整治酒驾醉驾为牵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点线面结合、巡守结合、动静结合等勤务模式,抽调精干警力,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管控力度,实行全线联动,力促达到路面见警率、检查频率和执法震慑力共同提升的目的。在查缉行动中,执勤民警特别注重“五一”期间婚宴较多这一重要节点,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加大酒醉驾查缉力度,5月1日中午,从事宴席桌椅餐具租赁生意的和孝镇居民宋某某在婚宴上把持不住喝了两杯喜酒,席罢返回家中驾驶一辆无牌四轮拖拉机到婚宴现场拉待客用的桌椅,当日下午2时10分许,其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和孝镇辛集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达100mg/ml,涉嫌醉酒驾驶,面临即将被判拘役的刑事处罚,宋某某懊悔不已的说:“都是贪饮喜酒惹的祸啊”。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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