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各地交警在执勤执法中伤亡事件教训,切实保障全体民警辅警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加强安全防护的一系列会议精神,结合公安部交管局举办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视频培训会内容,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决做到“三个到位”,切实加强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坚决杜绝民警辅警执勤执法伤亡事件发生。
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安全防护提醒到位。大队制定下发专门通知,确定大队主要负责人是交警安全防护工作总责任人,分管大队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中层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日常检查和监督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防护工作不出问题。要求各单位特别是一线执法办案单位要严格实施岗前安全防护提醒,对警车及配备安全装备和个人执勤执法装备进行检查,提醒民警辅警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注意自身安全。
强化安全防护检查,做到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大队组织有关负责人对事故处理中队和四个勤务中队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主要检查警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装备、单警装备是否充足或者损坏、检查情况详细登记并立即着手整改,确保警车安全运行,各类装备齐全并正常使用。
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做到规范执勤执法到位。大队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各项要求,坚决避免因防护疏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导致意外发生。一是在事故处理现场要重点防范二次事故,事故处理民警在勘查现场前,要先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区域,事故勘查车应当停在现场来车方向安全距离。特别是对于事故现场附近有弯道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的,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及时发现险情并预警。二是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时,要重点防范冲撞伤害,遇违法驾驶人拒绝停车接受检查、强行冲卡等情况时,严禁强行拦截,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记下车号和车辆特征,保存执法记录仪录像,事后依法追究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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