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07日07:51 来源: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6日电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日联合公布的“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3名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
据调查,项目所用“黄金大米”从境外带入时未经申报批准,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在伦理审批和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刻意隐瞒了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没有向学生家长提供完整的知情同意书;项目主要当事人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项目实施情况时,隐瞒事实并提供虚假信息,严重违反科研诚信。
调查表明,“黄金大米”试验属于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主持的“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项目。2008年5月至6月,该项目在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实施试验,有25名儿童于6月2日中午食用了60克转基因的“黄金大米”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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