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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交警:违法违禁 难逃“火眼金睛”
 更新时间:2013-2-18 9:19:39  点击数: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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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2月6日晚,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勤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
  为有效遏制因易燃易爆品运输违法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深刻汲取“2012.2.1”义昌大桥事故的教训,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汝南县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加强路面巡逻,从严查处易燃易爆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月6日晚8时许,按照大队统一安排,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二中队长刘卫华带领中队民警在219省道永定线新阳高速汝南路口路段巡逻执勤过程中,在对一辆准备上高速的车牌号为皖KE0576的白色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违法运载烟花爆竹,随对该车进行了暂扣,并驾驶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经初步检查讯问,该车驾驶人文某供述其准备从驻马店往新蔡县运输烟花爆竹,但由于手续不全,他一直心虚不已,在从驻马店市区出发前,他打听到市区上高速的路口对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检查的较严,由于害怕,他没敢上高速,就沿着333省道张南线往新蔡方向行驶,行至汝南路段时,他以为县里检查的较松,于是就想驾驶车辆从汝南上高速去新蔡,没想到还没上高速就栽在了汝南交警手中。
  目前,此案已移交治安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作     者:姚建勋  闫妍 报道
         联系地址:河南省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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