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亭法院2014年首例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案开审
近日,龙亭法院以庭审直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工商行政处罚案。被告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亭分局的法定代表人桂国红按照法院指定的时间准时到庭参加诉讼。
本次的工商行政处罚原因是,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亭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对被投诉人刘某某经营销售的五连包白象大骨面进行调查,认为五连包白象大骨面的外表包装印有“更多骨胶原,更多营养在里面”,而其产品配料、成分表中均未标明“骨胶原”成分,该经营户存在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其作出一万元的处罚,刘某某不服,诉至龙亭法院,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判长梁成勋依照行政审判全面审查的原则,依序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逐一的审查,并引导当事人对相关的问题予以发问。庭审中,桂局长对原告方提到的问题进行了正面客观的解答,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庭审后,桂局长针对工商行政执法及相关法律问题与原告方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
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的出庭应诉,体现了对法律和行政相对人的尊重,他加强了法院、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妥善化解,龙亭法院倡导行政案件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截至目前,该案被告法定代表人桂国红是2014年龙亭法院已经审结的3件行政案件中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第一人,同时,该案也已成为2014年龙亭法院首个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王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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