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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一村民犯了烟瘾 烧了山林领了刑罚
 更新时间:2015-3-16 19:01:05  点击数: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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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网讯 山上放羊,一时烟瘾发作,竟然冒着失火危险吸起了香烟,结果不慎引起森林火灾。3月16日,南阳市内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内乡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月24日下午,内乡县夏馆镇一村民张某在山上放羊时,颇觉无聊,遂点燃随身携带的香烟,却不慎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村组和某国营林场内大量树木被烧。经内乡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工程师对火灾现场进行鉴定,过火面积为42.75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由于疏忽大意造成山林大面积过火,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且无犯罪前科,案发前表现良好。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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