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早报记者接连接到读者来电,称濮阳县梁庄乡一幼儿园接送幼儿的“校车”经常严重超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实际情况到底如何?4月15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读者爆料“校车”超载记者蹲守探真相
4月15日下午,根据读者提供的信息,早报记者赶到了濮阳县梁庄乡保安村,并找到了位于村内十字路口旁的“濮阳县梁庄乡保安小太阳幼儿园”。据爆料人介绍,该幼儿园内有百名左右的幼儿。其中,不少孩子来自附近七八个村庄,需要每日接送。于是,园方便雇了一辆私人面包车接送幼儿。由于一趟“实在是挤不下”,这辆车在每天上学、放学时间的7时40分和16时30分都要跑两趟。为避免引起注意,记者提前抵达,并安排好了视频及照片拍摄点开始蹲守。
16时15分左右,临近放学时间,一辆车牌号为豫JC9262的银灰色五菱荣光面包车停在了幼儿园门口,司机下车走进园内。记者上前查看,发现那辆车与普通面包车无异,无任何校车应该具备的特征。若不是事先获知,记者很难将其与校车联系起来。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我市颁布的《濮阳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幼儿园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幼儿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并遵守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各类学校不得使用或租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专用校车必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24407-2012)。
16时20分左右,幼儿园放学,司机上前打开车门,大声招呼着:“来上车,快点儿。”孩子们纷纷跑出大门,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了那辆无任何校车必要设施及标识的面包车。其间,司机还安排幼童坐上了副驾驶座位。记者经现场点数及与拍摄的视频核对,发现有24名幼童、一名司机、一名幼儿园工作人员,共26人进入了那辆面包车。据记者查询,该型车核载人数仅为7人。
《条例》和《办法》中明确规定:校车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关上车门,那辆载着26人的面包车开始在村内狭窄的道路上急速行驶,一路绝尘而去。记者乘坐的车辆因会车仅耽误了几十秒钟,那辆面包车便驶上大路,没了踪影。
车内装了26个人副驾驶上坐幼童
“黑校车”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记者觉得有必要让广大读者了解一下。
首先,“黑校车”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测,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且没有校车专用设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其次,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想要驾驶校车,除车辆要获取校车营运许可证外,车辆驾驶人同样也要经过严格培训后获得校车驾驶资质,两者缺一不可。
最后,由于“黑校车”通常不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管理部门的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无监管无保障“黑校车”危害大不能以孩子的安全为代价来“凑合”
俗话说“上路三分险”,正常上路行驶的车辆尚且如此,更何况那是一辆核载7人却装了24个孩子和两个大人的“黑校车”。路面情况瞬息万变,一旦操作不慎,这种严重超载的车辆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配备一辆正规的校车,每年仅支付驾驶员工资、燃油费、车辆保养维护费等就需要几万元。这对于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来说,买不起,用不起,更养不起。”有民办学校负责人针对校车问题发表了上述看法。同时,大规模的“撤点并校”使得一些农村孩子上学的路变得越来越远,而农村的公共交通设施一般又比较匮乏。上学路程遥远又缺少基本的公共交通工具,孩子不坐“黑校车”将面临无法上学的困境,只好“凑合”一下。
家长和园方或许有财力不济的窘迫,或许是无奈地想“凑合”一下,但无论如何也不能以孩子们的安全为代价。“就在农村跑跑能出啥事儿”,有些人或许存在这种侥幸心理,但近年来发生在农村地区的“黑校车”事故屡见报端。一旦发生事故,就是年幼的生命陨落,家庭的希望破灭。消除“黑校车”,不仅需要学校、幼儿园方面增强安全意识,加大投入,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负责,加强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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