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采取三项措施,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通过查看监管场所现场监控视频、定期检查、突击检查等有效措施,注重平时多提醒、多督促,切实加大监管场所检查力度,严防看守所违规违法等情况发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监督纠正。对日常驻所检察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和监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交换意见、口头建议和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督促监管单位采取整改措施,解决影响监管安全的各种苗头性问题,纠正监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同步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和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监管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监管民警和检察干警从认识上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克服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监管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影响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事故发生。
刘国英 丁霞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