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除“执行难”,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光山法院全体执行干警自“五一”后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将执行各项工作全面提速。5月6日中午,光山法院执行干警闪电出击,成功拘留一名拒不还钱的被执行人王某,并促成案件和解。
2016年,李某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二轮电瓶车的曹某相撞,造成了两车受损、曹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认定,李某承担主要责任,曹某承担次要责任。李某驾驶车辆系其与王某、甘某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的普通客车。后曹某亲属将李某、王某、甘某三人及保险公司全部起诉到光山法院。该案经法院审理,除去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的数额及李某之前垫付17万元部分,还判决王某、甘某、李某等三人连带赔偿曹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7万余元。
在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甘某、王某财产状况良好,多次电话联系二人做思想工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但甘某、王某态度傲慢,毫无履行诚意,因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于是依法决定对甘某、王某司法拘留15日。
今天中午,申请人发现王某出现,赶紧告知承办人这一重要线索。得到这一消息,执行干警立即集结,顾不上吃饭,驱车快速奔赴王某家中,将其带到法院。拘留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由于王某反应过于激烈,挣脱过程中还不慎扯断了执行干警王彬彬的领带,当时大家都忙着处理现场,王彬彬本人及随行执行干警都未发现异状,直至回到警车,才察觉领带断了。
回到单位,执行干警仍顾不上休息,打算给王某最后一次主动履行的机会,便继续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向其陈清利害,劝导其放弃侥幸心理。面临强大的攻势,王某态度缓和,逐渐松口,经过四个小时的协商,最终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此时几近下午四点,而执行干警们仍水米未进。一看案件和解,执行干警们草草填饱肚子,兵不卸甲,马不停蹄,又踏上了执行之路,朝着另一起案件前进!
(作者:段祖号 王彬彬)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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