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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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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开展秋季校车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
 更新时间:2019-10-29 8:42:07  点击数: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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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因校车存在安全隐患引起的发生在学生身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自1023日开始,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有力措施,专题部署安排,突出整治效果,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校车”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孩子上下学乘车安全。

    一、提高思想认识,专题部署安排

    针对秋季天冷雾多的特点,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于1023日下午,召开了由大队领导参加的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了各中队对各自辖区校车管理情况汇报,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区接送学生车辆现状,对秋冬季节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科学研判,对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进行了明确分工。张稳占同志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及全体民警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整治活动,突出校车整治效果。为确保整治有效果、行动有组织,大队成立了由张稳占同志为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校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下辖隐患排查组、违法查处组、安全宣传组,由三个副大队长分别牵头负责,进而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校车隐患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大队还要求各单位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民警和辅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这次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二、狠抓源头管理,突出排查效果

    一是积极联系协调,获取支持配合。1023日下午会议结束后,大队教导员李旺生同志带领人员到县教体局联系协调,与教体局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通报了大队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部署安排,在交流中交换了看法,达成了一致意见,取得了教体局的支持和配合。二是深入辖区学校,认真摸底排查。从23日开始,由郭静同志负责,带领车管所民警深入到有校车的学校进行严格检查,对照校车台帐逐辆检查,认真对照接送学生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员、运行时间、路线等基本情况,对没有校车的学校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每辆校车达到校车标准,对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标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清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安排外勤中队民警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坚决杜绝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三是确定范围重点,严格责任落实。一方面,按照方案部署合理确定摸排范围和重点,把接送幼儿园学生车辆、长年接送学生校车、乡镇农村接送学生车辆作为摸底排查的重点,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另一方面,大队与校方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强调校车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学校要加强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克服功利思想,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车管理严格,出行遵规,责任到人。

    三、加大管控力度,严查校车违法

    一是加强路面巡逻查处。大队安排城区中队民警,在路面巡逻过程中,凡发现接送学生的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不符合接送学生的车辆、超员车辆、“黑校车”、不规定车道行驶校车,在协调转送的同时,加大相处力度,该扣车的扣车,该依法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二是依托护学民警加强管控。大队组织中队民警,在学校门前、学生上学放学必经之路设点设卡严格检查,对校园周边道路加强了巡逻管控,对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整治力度。三是加大对县乡道路巡逻查处力度。组织外勤中队民警,对辖区328国道、219省道加强了巡逻,对发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现象,坚决依法取缔。

    四、加强安全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为加强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对学生负责的责任意识,严防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大队加大了对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强了对校车驾驶人的教育。1023日上午,在大队车辆驾驶人学习室组织辖区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进行了学习,通报了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涉及校车及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交通事故,学习了交通安全行车常识,观看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签定了安全驾驶责任书,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了校车驾驶人遵守法规、文明驾车的意识。二是深入校园宣传。大队包校民警会同教育部门、学校领导,深入校园,进入课堂,上交通安全课,通过张贴安全宣传画、发放安全宣传卡片、发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各类宣传资料的形式,进一步教育学生及学生家长不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对没有校车标识接送学生的“黑车”,主动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不断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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