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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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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公安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加强民警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更新时间:2019-11-29 10:59:47  点击数: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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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冬季民警在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西平县公安交警大队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执勤安全防护教育力度,加强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安全防护弦。入冬以来温度骤降,为确保民警在低温、雨雪、雾霾天气执勤安全,大队进一步强化措施,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知识进行统一学习,再度加深,要求民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深刻汲取教训,在执勤巡逻和处置事故现场时,把安全防护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紧绷安全防护弦,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进一步加强培训演练,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大队对民警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执勤执法和处置突发情况进行专项学习培训,适时组织民警对恶劣天气下突发情况处置进行预演,在预演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掌握防护技巧,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伤害,增强保护自己能力。组织全体民警进一步学习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严格民警从接警、事故现场处置等一系列事故处理程序,注意到达事故现场后,必须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再进行处理,现场必须留有民警负责警戒,同时,在雾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降低车速,开启防雾灯、警示灯,在事故现场,执勤民警必须着反光背心,按规定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提示引导标牌、反光锥筒等,严格按照执法规范操作,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大队领导深入一线,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警用车辆随车安全防护装备以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民警的各项防护装备是否佩戴齐全、是否切实应用、是否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督促民警在冬季恶劣天气执勤执法时要特别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严格落实岗前安全检查提醒制度,加强对民警执勤安全防护措施的日常管理和督察,检查当班民警的安全防护装备配戴情况,做到出警必检查,检查必严格,时刻不放松,落实执勤规范,加强安全防护,注意自身安全。  

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装备齐全。大队对现已配备的反光背心、反光警示标志、照明灯具、锥筒等安全防护装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确保民警反光背心、反光警示标志、照明灯具、锥筒等安全防护装备能齐全且正常使用。同时,对警用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警车防雾灯、警灯能正常使用。

 

 

西平县公安交警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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