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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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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托“四个平台”营造第四季度交通安全宣传大攻势
 更新时间:2020-10-27 8:49:54  点击数: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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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第四季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调整工作重心,依托“四个平台”积极营造第四季度交通安全宣传“大攻势”,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意识。

   一、依托“路面一线”平台,坚持惩教结合。大队充分利用日常开展路面执勤执法、现场处理或纠正交通违法之时,坚持处理和教育两不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规范驾驶操作、文明驾驶等,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不各行其道、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陋习,切实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确保不发生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执勤民警还积极向过往车辆的司机乘客讲解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驾驶和文明行车的自觉性。

   二、依托“乡镇农村”平台,延伸宣传触角。大队组织警力深入乡镇、村庄,联合乡村“两委”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采取边看边讲的方法,深入浅出地为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在农贸市场、学校、小卖部等人流密集处,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短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安全宣传横幅、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劝导广大农民群众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搭乘农用车和超员客运车及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农民群众遵规守法的自觉性,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二是发挥农村“大喇叭”和村委会宣传橱窗的作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增进与农村群众的交流,用接地气的方式宣传交通法规,有效提升农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    

   三、依托“业务窗口”平台,做到便民利民。大队结合现全面深化开展的“放管服”活动,积极依托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设置宣传牌,张贴挂图、标语及事故展牌,向前来办事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业务指南材料,及时告知违法行为人及事故当事人其行为的违法之处和严重后果,对每一名办事群众进行一次面对面宣传,提醒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努力增强交通违法人及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务窗口单位的安全宣传服务设施,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让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从而提高文明交通水平。

四、依托“宣传媒体”平台,提升宣传水平。大队积极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配合,主动邀请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进行采访报道,宣传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主动性。并利用“双微”平台适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特别是恶劣天气条件下,及时发布预警提示,运用新兴科技手段,织就交通安全防范网,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最大限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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