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发生,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警动员,全警参战,从强化组织部署、宣传教育、资格审查和违法查处四方面入手,深入开展客运车辆隐患整治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一、强化组织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大队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落实管理责任,要求“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负责人包民警、民警包具体客运车辆和路段”,形成一级包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三级”管理模式,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民警,推动工作强有力开展。同时要求各单位将客运车辆隐患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来抓,切实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安全防线。大队把提高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心作为确保客运车辆安全运行的重要前提。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大队邀请辖区客运企业负责人、重点驾驶员来到大队参加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共同分析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要求企业严格管理措施,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交通安全的关系,不断加强对客车的安全检查维护和对驾驶员的教育,从自身角度出发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以“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为主题,与媒体沟通联系,开辟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园地,并利用客运企业内部、黑板报等宣传阵地或以图板展览、悬挂横幅、上门发放资料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醒驾驶人时刻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制度。遵循安全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与辖区客运单位签订“安全行车”工作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倒查、责任捆绑”制度,加大对车辆单位督察、指导、考核力度,从源头上规范车辆单位安全行车管理。
三、强化资格审查,切断危险源头。大队多措并举,严把客车、驾驶员资格审查关,从客观上消除一切可能影响客车安全营运的人、车隐患。一是开展客车摸底。在掌握原有客车情况的基础上,组织骨干民警利用一个周的时间,对客车的数量、运行状况、运行线路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摸底,及时掌握新增和废弃不用的客车,并将新增客车纳入管理范围之内。对排查中发现的报废车、拼装车等违规车辆则立即予以强制报废,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杜绝发生“黑车”运营现象。二是检测客车车况。大队检验民警邀请大修厂专业技师,对所有在册的客车分批进行了一次详细的“体检”,重点检查了客车的制动、转向、喇叭、雨刮器、灯光等安全装置,对检验合格的车辆,发放检验合格证书,准予上路行驶营运,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客车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车主停运整改。三是审查驾驶员资格。运用信息系统对客运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一次全面的数据清理,对年度发生过重大以上责任事故、年内有两次以上严重违法、交通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员,一律取消营运资格。同时,通过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健康档案,及时了解、掌握客车驾驶人身体、心理状况,并实行“面对面”谈话制,及时掌握、了解驾驶员近况,对患有疾病、有家庭矛盾、情绪不稳定、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的驾驶员及时调换,严把驾驶员安全行车关。
四、强化违法查处,营造高压环境。大队不断强化对客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严厉的措施促进客车驾驶员规范驾驶行为。一是驻站督导。整治期间,派出民警专驻客运企业,负责督促每一辆客车驾驶员规范《安全行车日志簿》的填写,并对车载人数进行核定,对车站上下客秩序进行管制,做到三“不出站”,即客车安全性能不过关不出站、客车超载不出站、乘客未安检不出站,从源头上控制好客车运营秩序。二是上路严查。坚持警力装备向一线倾斜,加大路面见警率和路面交通违法的查纠力度,采用流动和定点相结合的查控措施,对7座以上的客车实行逢车必查,严历查纠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原则,发现一起,重罚一起,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三是定时研判。安排122指挥中心每日对在册客车被“电子警察”拍摄到的违法记录进行筛选,并逐一电话告知客运企业,做好提醒工作,促使他们及时改正并避免再次发生同样的问题。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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