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公安局五沟营派出所民警扎实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在走访中认真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液化气案件,为辖区群众消除了安全隐患。
10月28日,西平县公安局五沟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发现两名男子驾驶一辆小型厢式货车,车内装有许多大容量液化气罐,无任何标识,同时车厢内未安装任何安全防护装置,运输车辆也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质,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经询问,违法人员曹某、徐某对其非法运输30余罐液化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由于液化气的特殊性,国家对瓶装液化气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从事瓶装液化气的充装、运输、贩卖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如果相关人员没有经过严格培训,也没有经过严格审批,就私自使用已经过期的液化气瓶充装液化气进行贩卖,一旦液化气泄漏,将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安全。因此,一旦发现生活中有人私自储存、充装、运输液化气,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以免发生意外。 西平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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