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安全生产 >> 所有文章 >> 正文
淮滨:豫皖警方联手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治理初见成效
 更新时间:2022-2-15 9:45:10  点击数:2538
【字体: 字体颜色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洁净、文明的春节,2022年春节期间,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和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鉴于淮滨县与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临泉县仅一河之隔(洪河),群众到河对岸大量购买烟花爆竹,为了从源头上堵住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销售购买问题,淮滨县公安局积极与安徽省阜南县、临泉县警方沟通,请求给予支持协助。
与此同时,该县也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
      针对淮滨县群众到安徽购买烟花销售、燃放的实际情况,淮滨县公安局在与安徽省相连的主要路段设立四个检查站,全面检查携带烟花爆竹的车辆,从源头上堵住烟花爆竹流入县境。
      淮滨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唐猛先后多次带队深入到赵集镇、固城乡赵湾村、王家岗乡站点进行督导检查,并当场查缴烟花多箱,从而起到了极大地震慑作用。
      针对阜南县部分乡镇大肆燃放烟花爆竹给淮滨县禁放工作带来的难题,淮滨县公安局决定由分管领导带队到阜南县公安局沟通开展联防联控工作。经协商,阜南警方表示愿积极协助配合,并倡导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对洪河沿岸群众的宣传教育。同时该县警方安排与淮滨县相邻的乡镇派出所,逐一通知辖区商户不再向淮滨县居民销售烟花爆竹。
据悉,春节期间,淮滨县公安局全警动员,全警行动,从局长到机关所人员全部下沉到乡镇,持续配合各派出所开展宣传巡查工作,依法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大力营造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
pic
  • 上一篇: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个重视”做好春运返程期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 下一篇: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警全力“四举措”狠抓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