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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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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项举措严查安全头盔佩戴守牢生命安全线
 更新时间:2022-3-2 10:23:23  点击数: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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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四项举措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查纠工作,压降亡人事故,守牢生命安全防线。
    一、加强组织部署,完善工作措施。大队紧紧围绕事故预防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总结前期安全头盔查处行动中的经验和不足,优化查处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要求全体民警提高思想认识,将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注重路面查纠,形成严管态势。一是紧盯早晚高峰重要时间点。大队以群众出行高峰时段为重点,加强整治劝导,对不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信息登记录入文明劝导系统,讲明危害,要求按照规定佩戴。二是平峰集中严查不漏管。大队整合警力着重加强骑行人员出行密集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加强其他路段的巡逻管控,形成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的管理模式,严管理,全覆盖,以高密度严查促进佩戴率提升。三是多项措施提升整治效果。大队在整治行动中,采取文明交通登记系统劝导、扫描二维码查看事故案例视频、交通安全知识答题、书写安全头盔佩戴承诺书、通报单位、社区等多项措施,提升整治效果,使交通参与者切实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自觉规范佩戴。
      三、突出联合共治,全面促进佩戴。一是加强与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联合,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安全头盔,结合事故案例进行讲解分析,教育、引导快递小哥和外卖骑手出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群众自觉佩戴。;二是加大警队和企业、单位共建,与人社局联合开展座谈会,将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企业运营风险、工伤成本告知企业,使其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建章立制,加强内部员工管理。三是加强警力联动,大队与德城分局各派出所、特巡警建立联勤联动模式,携手加强路面查处力度,全面提升路面查纠率、劝导率,形成见违必究、见违必劝的整治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曝光警示,扩大整治效果。大队一是依托文明交通劝导系统,将不佩戴的驾乘人员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曝光,同时将数据通报到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社区,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做到自觉佩戴;二是深入走访务工人员密集的企业、单位、社区,加强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以事故案例视频说明安全头盔佩戴在交通事故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倡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参与交通,规范佩戴、保护生命;三是通过直击查处现场和处置结果的形式,带市民了解查处力度和强度,扩大整治效果,杜绝侥幸心理。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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