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据映象网消息,为牟得利益,濮阳两男子竟然盗挖女尸,并将女尸当作商品倒卖,为去世的男性“配阴亲”。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尸体案,被告人张某、刘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3年春节不久,河北“小刘”联系张某,说想找一个没结婚就死的女尸,介绍给外地的男的配阴亲。后张某打听到濮阳县五星乡某村有个女的20多岁得病死了,便同刘某找到女孩家人商量此事,女方家人当即表示不行。
结果张某和刘某还是见财起意,让刘某假扮死者家人,让“小刘”过来拉尸体,两人获得6000元的赃款。
经审理查明,2013年阴历二月份某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张某、刘某伙同河北省“小刘”等人将埋在濮阳县五星乡某村地里的女尸及棺材一同盗走,张某、刘某得赃款6000元后均分。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伙同他人以秘密方式将埋葬的尸体盗走,行为已构成盗窃尸体罪。该案系共同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