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洛阳市公安局召开媒体通气会,披露了一起以“监督”为名,冒充记者,利用网络发帖,敲诈勒索200多万元的假记者案,共有22人涉案。
2013年8月23日,5名持“中国新闻通讯社”工作证及介绍信的“记者”来到洛阳孟津县某银行,称要对其当年“向洛阳某房产公司违规贷款900万”一事进行采访。在该行工作人员接受“采访”后不久,该行负责人收到一条短信称,稿件已经完成,让其“看稿”。
该行负责人在看稿后,回复短信“稿件与事实不符,不能发稿。”但几天后,一则题为《孟津县××银行违规放贷900万》的帖文就出现在了中国新闻通讯社河南频道的网页上。随即,又有人联系银行,称“给5万就删帖”。该行最终以3万元的代价,让对方删除了该帖文。同年9月3日,“900万”的贷款方——洛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也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杂志社”的“记者”,要求采访他们“违规贷款”一事,该公司最终以1万元“封口费”的代价取得了对方“不发稿”的承诺。
接到报警后,洛阳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
警方先通过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新闻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确认了涉案人员均为假记者,后历经近半个月的调查、摸排,分别在郑州、洛阳等地,将谢某某、吴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违法行为人抓捕归案,并缴获大量电脑、相机、密拍设备、伪造的新闻记者证、工作证等涉案物品。
经查实,以谢某某、吴某为首的两团伙以自建的“中国时事通讯社”、“中国新闻通讯社”等非法网站为“发稿”平台,假冒记者身份,对受害单位从“采访—沟通—删帖”进行“多重”敲诈勒索,先后作案40余起,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据民警介绍,该案在侦破过程中不少受害单位宁“吃哑巴亏”,也不愿站出来指证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行为给该案“证据链”的确认造成了不小难度。
另据洛阳市公安局相关民警介绍,此案已进入司法审判程序,17名犯罪嫌疑人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其余违法行为人也已受到相应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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