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法制 >> 法制视点 >> 正文
男子养鸡场内嫖* 因20元嫖资杀死卖淫女
 更新时间:2015-5-6 21:51:54  点击数:2659
【字体: 字体颜色

 焦作市一名男子仅因20元嫖资问题痛下杀手将“小姐”杀死。近日,焦作中院依法审理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仅仅因为二十元的嫖资问题与“小姐”发生矛盾,就痛下杀手,致他人于死地,近日焦作中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被告人豆某以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2日10时许,被告人豆某产生了嫖*的邪念,与被害人魏某某联系见了面,随后豆某骑摩托车将魏带至自家废弃的养鸡场屋内。两人发生过性关系后,魏某向豆某索要四十元,豆某称其仅有二十元,二人因嫖资问题发生争吵。后豆某恼羞成怒,随手抄起屋内一砖块对魏头面部多次砸击,致魏死亡。经法医鉴定,魏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如砖块等)多次打击头面部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豆某仅因嫖资问题发生争执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后果及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遂作出以上判决。

pic
  • 上一篇: 渑池县一司机醉驾撞羊积极赔偿被免予刑罚
  • 下一篇: 新乡男子帮朋友卖分期付款挖掘机 分赃款被批捕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