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光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将案件质量评查与践行“三严三实”相结合,对今年所有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专项评查,以此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促进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
为使发改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院党组高度重视发改案件评查工作,严格案件评查标准,力争实现“高标准、严要求、出实效”的评查目标。
一是健全机构,周密部署。成立发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任组长,由审管办制定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落实发改案件专项评查活动的各项部署。每周二上午定期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对评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专项评查活动稳步开展。
二是仔细评查,严格把关。审判委员会对发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认真分析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原因,查找原审在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审理程序、适用法律、实体处理、法律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瑕疵,经过全体审判委员会成员讨论做出决议后,形成最终的评查报告。
三是汲取教训,以惩促评。健全审判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评查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评查出的相关问题和瑕疵,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责令承办法官及部门负责人深刻反思,限期整改。将评查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
随着半年来发改案件评查专项活动的开展,光山法院审判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切实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截止目前,该院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服判息诉率提高3.9个百分点,发回重审、改判率降低2.1个百分点。
作者:李博文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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