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4日夜22时21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遂平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提供线索说被执行人杨某某已回到了家中,现在自己就在他家楼下等着。办案干警迅速向上级作了汇报,22时50分执行人员快速出击,在被执行人家床底下,将其擒住,其家属却极力阻扰;零时25分执行干警将杨某某送进了遂平县拘留所,并对其家属作出了罚款的决定。零时48分左右,执行干警一行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杨某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刘某借款十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又以其名下的一辆轿车作担保。借款到期后,经刘某多次催要,杨某某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刘某起诉至遂平县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驻马店市中院,中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但是,被告杨某某仍不履行相应义务,刘某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曾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却始终没有找到被执行人,皇天不负有心人,申请人也在追寻刘某数月无果后终于在深夜发现了杨某某的踪迹。
执行干警来到杨某某家时,在执行干警敲门说明来意后,杨某某家属慌忙答应,却迟迟不开门。过后许久,杨某某家属终于开门,态度却极其强硬并告知执行干警她不知道杨某某在哪里。就在此时,执行干警却发现床角有响声,掀开一看发现就是被执行人杨某某。
欠钱还钱,天经地义,不履行义务,触碰法律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遂平县人民法院 宋涛、黄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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