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学生,视频截图)
淅川警公安局对一初中学生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2017年4月20日上午,淅川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获悉淅川县一初中学生被打事情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经查: 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16时许,孙某和唐某在淅川县城关镇教委幼儿园对面遇到闫某,因对闫某不满,孙某、唐某联系张某、张立某前来。四人将闫某带至一初中操场悬梯附近的道子内进行殴打,并拍摄殴打视频,后该视频被网络传播。
受害人及违法行为人均为一初中在校学生,系未成年人。受害人在被殴打后,未报警且未告诉监护人及学校,学校及公安机关发现后,迅速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调查,淅川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以下处理:违法行为人孙某、唐某、张某、张立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第21条、第26条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孙某、张某、张立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对未满14周岁的唐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我县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治理,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
淅川县公安局
2017年4月20日
淅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朋友圈疯传学生打人事件的情况说明
4月19日,网上出现关于学生打人的视频后,淅川县教体局连夜展开调查。经查,事情发生于4月16日(周日)下午,事发地位于淅川县城新建路一巷道里,打人者系淅川县一初中八年级四名学生,被打者系该校七年级一学生。4月20日早上,淅川县一初中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正在对涉事学生进行调查取证,并将依法处理。淅川县教体局将加强对学生教育管理,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淅川县教育体育局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