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5日是周日,这本是忙碌一周的执行干警休息的时间,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副局长张学军与执行员王流江却放弃了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前往几百里外的新郑市,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
刘某某经营一家花木公司,因公司经营需要数次向王某某借款,几年间数额达到了200多万元。近几年,刘某某的公司因经营不善,举步维艰,资金链断裂,产生了数起官司。王某某无奈之中,起诉到法院,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将刘某某公司名下的空调、电机、盆景等财产进行了查封。
案件进行到执行环节,刘某某却失联了,一些法律文书无法正常送达,影响了执行进度。申请人王某某动用大量的社会关系,终于与刘某某取得了联系,但刘某某只答应11月5日可以到新郑市区谈,而不同意来遂平县城。怎么办?承办人张学军经与执行局李东局长联系,决定周日前往新郑,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查封财产的具体价值、价格。这天的上午十点左右,执行人员来到了新郑市,在一家商场的休息区,执行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协商。执行人员先请双方互诉衷肠,倾诉各自的苦恼,又从情、理、法等各个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他们逐步解除了怨气.双方当事人按照查封清单,逐项财产进行了估价,慢慢地形成了一致意见。最后历经两个多小时,双方对法院查封的财产算出了总价值,双方均同意以此价值为基础,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处理这批查封的财产。
临走时,执行人员的双手与双方当事人的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双方对法院同志的工作表示感谢。
作者单位:遂平县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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