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于某等23名被告人涉嫌诈骗一案。该案是西平县法院今年以来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数最多的一案。
上午9点30分,该案在一号法庭准时开庭审理,2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18名律师出庭为各自的委托人进行辩护,公诉台前堆放着高高的卷宗材料。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8月至10月期间,由被告人于某向被告人邵某、董某、高某等人传授三人会销宣传模式,提供会销宣传时使用的礼品、宣传资料,并让被告人邵某、董某、高某等人选择可以举行大型活动的宾馆,以聚义堂或善义堂家纺准备开分店的名义,讲授七天会销模式,之后散发传达,主要向当地老年人宣传参加活动能免费领取大盆、床上用品等物品,以吸引老年人参加活动,然后采用人民币编号抽奖,交钱领礼品后以广告补贴卡退钱方式,给被害人造成交钱得礼品且礼品前还能如数全额退还的假象,引诱被害人带取大量现金参加活动,从而骗取大量被害人的财物。诈骗活动中,被告人于某让杨某协助被告人董某、高某实施会销宣传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2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某等人多项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高某等人对被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
为了保障庭审的正常进行,西平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提早制订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提前布置庭审现场、调试设备,法警大队全员出动,从西平县公安局抽调干警进行庭审提押、值庭等保障工作,整个庭审过程依法规范、有序。
由于涉案人数多,涉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该案11月8日开庭审理,择日宣判。
作者单位:西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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