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在立案当天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官快速高效化解纠纷,赢得双方当事人的赞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3月28日晚上10时,李某因醉酒将张某停放在某停车场内的小轿车划伤。次日,张某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是李某所为。之后张某报警处理,李某到派出所后,仍拒不赔偿。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李某起诉至遂平法院。
该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在接收到原告的诉讼材料后,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规定及时办理了立案手续。在询问中了解到,原、被告系多年邻里关系,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既不伤和气,又能真正解决矛盾。承办法官随即电话联系原、被告约定时间进行调解。当天下午,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到人情,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愿意赔偿原告张某维修车辆费用1000元。现被告已全部履行,从立案到赔偿款履行完毕仅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
这起民事纠纷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审结、快速履行,是该院把调解优先、注重效率的原则落实到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缩影,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高效!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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