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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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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交警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更新时间:2021-7-22 9:08:59  点击数: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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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科学研判,连续攻坚,成功侦破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有效地打击了交通肇事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4月23日10时50分许,一辆无牌号二轮摩托车沿西平县西出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谭店乡关桥路口时,与高某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高某某受伤,二轮摩托车驾车人在送伤者去医院的途中逃逸。

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及时勘查固定现场证据。由于伤者伤情较重,随时有生命危险,被紧急送往郑州郑大第一附属医院救治。同时,交警大队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破案。事故中队民警通过对无牌号二轮摩托车进行检验,发现二轮摩托车后挡泥板上有遂平县嵖岈山乡的标志,通过视频追踪又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是从遂平县方向进入西平县境的,将遂平县嵖岈山乡作为重点调查区域进行排查。经过两天的排查无果后,办案民警又细致调看了现场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随后,民警冒着大雨仔细排查,在路边沟内草丛中找到了相关检材,从而确定肇事二轮摩托车驾车人为史某某。民警与肇事嫌疑人史某某及其亲属沟通联系,讲法律,谈政策,耐心做其工作,但史某某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后交警大队对史某某进行网上追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7月16日,上网追逃的第二天,史某某在上海市被上海警方抓获并移交西平警方。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已被西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经过救治,伤者已脱离生命危险,伤情稳定。

      对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的严厉处罚,也在时刻警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救助事故伤者,选择报警处理,不能心存侥幸一逃了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西平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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