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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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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更新时间:2021-10-9 10:34:39  点击数: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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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0月8日电 (记者郝萍)今天下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4月9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部署开展全国依法打击欺诈骗保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截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犯罪团伙25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19名,破获诈骗医保基金案件1246起,追缴医保基金2.3亿元,联合医保部门关停处置医药机构277家,形成了依法严厉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强大震慑。

  近年来,随着我国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医疗保险的覆盖面(95%、13.61亿人)和基金规模(3.1万亿元)不断扩大,产生的风险点也逐渐增多,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

  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重点诈骗医保基金犯罪行为,成功打掉涉案犯罪嫌疑人47名、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的四川达州“3·01”诈骗医保基金案和涉案犯罪嫌疑人23名、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的河北廊坊“12·20”诈骗医保基金案等一批重大影响案件,极大震慑了此类犯罪。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面查清犯罪团伙的资金流向,及时冻结被骗资金,全力追缴赃款赃物,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据了解,江苏镇江破获的部督“12·01”跨省诈骗医保基金案,斩断涉及开药人、药贩、药店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的犯罪链条,打掉20余个医保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0余名,扣押涉案资金266万元、房产7套,收缴涉案药品3万余盒、价值200余万元,合计扣押冻结2000余万元。

  由于医保回收药品的收购价格和转卖价格之间存在较大获利空间,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采取多种手法从事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犯罪活动。此类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非法回收手段多样。有的不法分子在医院周边摆摊设点收购药品,有的通过代刷医保卡直接从医院骗取药品,还有少数不法分子勾结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药店或其工作人员合伙骗开药品。

  ——犯罪活动职业化、团伙化。犯罪团伙往往成员众多、分工明确,形成庞大犯罪网络,将从一些医疗资源丰富的大中城市低价非法回收的药品,层层加价后销售牟利。

  ——涉案药多为慢性疾病用药,中药注射液、中药材特别是单体价格较高的滋补中药材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利用互联网即时通讯手段勾结日趋明显。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二级巡视员许成磊提示大家要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三不要”:

  ——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药品;

  ——不要将手中多余的药品销售给非法收药人员;

  ——不要将医保卡、特病证交给或租给职业收卡人保管甚至参与骗开药品。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一直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任务来抓,2018年至2020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1万家次,查处86万家次,追回医保基金348.75亿元。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诈骗医保基金力度,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多措并举、整体发力,向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发起更猛烈攻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在此,公安机关正告犯罪分子,立即停止损害国家医保基金安全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诈骗医保基金犯罪线索,支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工作,为守卫国家医保基金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王永明表示。(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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