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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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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 两男子被西平警方拘留
 更新时间:2023-2-8 10:06:12  点击数: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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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兼职、足不出户只需简单将电话卡或银行卡借给他人就能轻松赚钱?警惕!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近日,西平县公安局宋集派出所民警循线追踪,快速出击,成功将两名涉嫌出售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的嫌疑人抓获。
                           
   2023年2月5日,是传统的元宵佳节,宋集派出所接到上级指令:涉嫌出售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的嫌疑人出现在辖区某银行。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很快锁定两名嫌疑男子胡某某与祁某某,并依法将该二人传唤至派出所。原来,2022年12月,该二人因经济紧张,便通过手机微信中的“中介”,分别将自己名下的多张电话卡和银行卡出借出售给他人,两人分别获利500元。目前,胡某某与祁某某已被西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流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大家,严格遵守法律,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否则极可能触犯法律,自食其果。在网上购物、理财一定要加以小心,守好自己的钱袋子。(西平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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