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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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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温度的“柔性”司法——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
 更新时间:2024-1-10 10:34:25  点击数: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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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悔恨,通过这件事情,我会吸取教训,全力改正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不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涉罪未成年人在听证会上表态。
  
    严冬岁寒,微光暖心,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近日,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举行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会议由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朱永坤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朱永坤检察官对不公开听证会的相关程序、听证纪律以及保密规定做了详细说明,承办检察官刘莉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案情、证据及处理意见、理由和法律依据,结合全案事实与证据,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认罪悔罪,涉案金额较少,对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有温度的“柔性”司法得到了在场听证员的高度评价,经过认真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以后的学习生活提出殷切希望,对法定代理人在家庭教育方面提出建议,督促其履行好监护职责,并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法治宣传,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始终保持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此次不公开听证会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基础上,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践行“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有效整合了司法、社会、家庭三方力量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悔罪改过机会,助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充分展现了检察温度。今后,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高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水平。(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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