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广网讯 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并在被司法拘留释放后玩“失踪”,近日,夏邑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2年4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136686元。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因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15天,仍不思悔改,拘留期满被释放后,偷偷去新疆做生意,并汇款安排家人盖起了一栋三层楼房。法院调查核实后,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3年年底,张某被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