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法制 >> 法制视点 >> 正文
河南:三人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被抓
 更新时间:2014-11-12 19:10:13  点击数:2865
【字体: 字体颜色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批捕了一起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6月初,刘某看到汝州市2014年招教考试的信息后,便萌生了借考试牟利的念头。随后刘某在网上购买了橡皮显示器、云端发射器等电子作弊设备。在汝州市举行的招教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期间,刘某伙同韩某、于某等人在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发放宣传页。

    考试前夕,在汝州市某宾馆,刘某等人与有意向的考生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大致为“购买该机构考试答案,承诺笔试通过后付款每科8000元。如果笔试未通过,则分文不取”,后刘某在网上以2000元一份的价格购买了考试答案。2014年7月15日考试当天11时许,刘某、韩某在使用作弊设备向考生发送答案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经相关保密部门鉴定,汝州市2014年招教考试试卷及考题答案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刘某等人在网上非法购买试题答案,并使用无线电子作弊设备传输给考生,根据我国刑法第282条关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规定,刘某等三人获罪。

    案发后,当初购买考试答案,与刘某等签订承诺书的裴某、李某等三十多名考生,全部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汝州市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对刘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pic
  • 上一篇: 原本有矛盾 酒后动杀机
  • 下一篇: 盗窃价值15万明代石马 六人团伙获刑并处罚金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