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法制 >> 法制视点 >> 正文
河南方城:社区矫正无“监”服刑 促使罪犯更快回归社会
 更新时间:2014-12-29 20:09:19  点击数:2725
【字体: 字体颜色

  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29日电 (记者杨勇)“多亏了社区矫正,我才能在服刑期间开办旧货家具市场,现在一年收入10来万。”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的张某美滋滋地告诉记者。

    张某口中的“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在我国,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往往被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社区服刑。

    2012年,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列为社区矫正人员。了解到他生活困难后,方城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帮他开办了旧货家具市场,如今的他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社区矫正虽有‘高墙’之名,却无‘高墙’之实,更彰显人文关怀。”方城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方城县社区矫正中心有一间心理评估室。“许多矫正对象有心理自卑的倾向,通过心理矫正,可以扫除其心里的阴影,使其更快地回归社会。”方城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侯得峰告诉记者。

    “当时,‘我是罪犯’的念头天天盘桓在我的心头,压得我喘不过气。”现在已经解除矫正的张某三最初回到社区时,很难在正常人群中生活。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注意到以后,把他约到心理评估室聊天,进行心理疏导,并定期评估他的心理健康状况。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疏导,张某三最终打开了心结,逐步融入社会。

    据了解,方城县自2012年以来,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00多人,解除矫正600多人,正在矫正523人。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pic
  • 上一篇: 夏邑男子杀害11岁女孩埋尸苹果园 12年后终落网
  • 下一篇: 男生校内被人持刀砍死 只因多看一眼男女中恋爱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