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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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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养鸡场内嫖* 因20元嫖资杀死卖淫女
 更新时间:2015-5-6 21:51:54  点击数: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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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一名男子仅因20元嫖资问题痛下杀手将“小姐”杀死。近日,焦作中院依法审理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仅仅因为二十元的嫖资问题与“小姐”发生矛盾,就痛下杀手,致他人于死地,近日焦作中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被告人豆某以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2日10时许,被告人豆某产生了嫖*的邪念,与被害人魏某某联系见了面,随后豆某骑摩托车将魏带至自家废弃的养鸡场屋内。两人发生过性关系后,魏某向豆某索要四十元,豆某称其仅有二十元,二人因嫖资问题发生争吵。后豆某恼羞成怒,随手抄起屋内一砖块对魏头面部多次砸击,致魏死亡。经法医鉴定,魏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如砖块等)多次打击头面部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豆某仅因嫖资问题发生争执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后果及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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