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记者程玉成通讯员张亚敏陈东)7月10日,周口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志增担任审判长,与副院长张云周、少年庭庭长张筠组成合议庭,在项城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放火一案。
李志增担任周口市中级法院院长以来,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等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这次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既是贯彻落实“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一项有力举措,也是推行司法为改革的一个侧影。
此次审理案件中,被告人王某因家庭矛盾心生不满,便在自家西侧卧室持压水井杆朝其孙子王某某头部多次击打后,又使用汽油,焚烧自家房屋,造成被害人王某某死亡,自家房屋和财产被焚烧。
此次庭审由周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东风出庭支持公诉。庭审首次推行让证人出庭作证宣誓程序,首次对量刑进行答辩,确保了阳光审判。
庭审共进行两个半小时,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张弛有度。因案情重大,此案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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