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民警经过艰苦侦查,细致摸排,成功抓获涉嫌抢夺犯罪嫌疑人4名,侦破抢夺案件6起。
2015年7月5日、7月14日,西平县产业集聚区迎宾大道南涵洞处和西平县焦庄乡席王寨村西公路上先后各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件。案发后,该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进行侦破。专案组民警经过紧张工作,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郭某(男,27岁,汉族,家住漯河市源汇区),并于7月16日将其成功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郭某对其驾驶摩托车实施飞车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5年6月17日21时35分,西平县柏亭办事处的孙某在下班回家途中,走到县城西平大道“平安骨科”附近时,有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将其挎包抢走,包内物品价值约2500元。2015年7月21日22时20分,徐某骑电动车行至县城棠溪大道时,被两名骑摩托车男子从后面将其挎包抢走,包内物品价值约40000元。案发后,在西平县公安局领导的指示下,该局刑侦大队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专案民警经过对案件线索认真分析,综合调查走访,很快确定刘某(男,汉族,35岁,遂平县文城乡黄西河村人)、党某(男,汉族,27岁,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王庄村人)、张某(男,汉族,21岁,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王庄村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25日,该局组织民警进行统一抓捕,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党某、张某、刘某全部抓获。经讯问,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对在6月17日晚、7月21日晚在西平县城飞车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外,该三人还供述了在遂平县实施抢夺作案两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郭某、党某、张某、刘某已被西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刘真
通讯地址: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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