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1日下午四时许,遂平县槐树乡的赵老汉来到遂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询残疾女儿离婚诉讼事宜,立案法官得知其女儿小时候意外受伤落下一级伤残、不能行走的情况后,法官们决定到赵老汉的家里上门立案,并电话通知了赵老汉。
第二天一上班,立案庭的两名法官带着立案的相关手续,驱车七十余里来到赵老汉的家中,同时也见到了案件的“被告”张某某及其父张老汉。原来,赵老汉的女儿于2004年10月经人介绍与智力有些缺失的张某某登记结婚,因身体有残疾,不但不能干活,生活上还需他人照顾,也没有怀孕生育子女,本来就没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互生嫌隙,经常生气吵架。心疼女儿的赵老汉于2005年春节后将女儿接回自己家中,一住十二年。自认为农村人传的“三年不在一起生活,自动脱离夫妻关系”,后经咨询,才知道女儿需办理离婚手续。于是,赵老汉找到久未谋面的亲家张老汉,两家人协商离婚事宜。在得到子女同意后,两老汉一起带着自己的孩子到婚姻登记部门,因张某某夫妻均不识字,婚姻登记处未给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赵老汉得知法官要来他家上门立案,连夜通知了亲家,于是张老汉带着张某某也到了赵老汉的家中。
法官们了解到他们两家的情况,并分别征询了张某某夫
妻的意见后,当场办理了立案手续,接着又进行了调解,双
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并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
者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调解结束了,赵老汉拉住法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大热的天你们还为我们着想,亲自上我们家立案,还当场解决了困扰我几年的心病,谢谢你们!你们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
遂平县人民法院 常红
近几年来,遂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各项举措,对身患疾病、年老体弱等不方便到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享受到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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