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7人,警车4辆前往三里湾社区居委会,对一起拒不腾房案件实施强制腾房行动,本案除了对执行过程进行公证外,还主动邀请县人大主任、县纪委监委见证并监督强制执行活动,切实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司法公开公正。 2014年3月,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因被告陈某违约,原告张某诉讼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某返还原告张某购房款225000元及损失,同时,被告杜某、周某、陈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四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四被告拒不配合。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据申请人申请依法评估、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拍卖结束后,法院数次在被执行人居住地张贴强制腾房公告,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腾房。 为此,西平县人民法院组织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强制腾房行动方案,决定依法强制腾房。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当事人家属情绪激动,坐在地上,嚎啕大哭。执行法官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吩咐干警精心有序的对财产登记拍照。协调过程中,执行干警主动为当事人家属递上热水,叮嘱其注意身体。当事人家属从拒不配合到主动腾房,执行现场的僵持局面瞬间融化。(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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