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民工欠薪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5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蒋某某从事房地产工程承包业务,2020年蒋某某雇佣蔡某等5人在郑州市某小区建设工程中从事钢筋工岗位。施工完成后,经双方核算蒋某某共欠蔡某等5人共计工钱34630元,当时蒋某某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承诺工程结束后立即结清。工程结束后,蔡某等5人多次催讨,蒋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后蒋某某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无奈,蔡某等5人一纸诉状将蒋某某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李军法官通过多种方式联系蒋某某,得知蒋某某现在新疆工作。通过电话沟通,蒋某某表示因为疫情原因,工程款一直未拨付到账,所以才没有按时发放劳务费,现在遇到困难,一下子拿不出全部案款,自己也没有一个能让原告接受的方案。 “其实我们也不想走到起诉这一步,只是被告一直不接我们的电话,并且我们家里还有小孩子需要交学费,劳务费迟迟不得我们心里也没有底。” 经过与原被告双方的沟通了解,承办法官认为此类纠纷案件,适合调解解决。在定好开庭时间后,承办法官积极引导蒋某某回来参与庭审,解决矛盾。开庭当日,蒋某某与5名原告如约来到谭店人民法庭参与诉讼。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诉求,一方面引导农民工采取合理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厘清法律关系,重点讲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其告知蔡某等5人生活困难的现状,劝导被告体谅农民工赚钱养家的艰辛与不易,希望在最短时间内给付蔡某等5人拖欠的劳务费。经过法官倾情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蒋某某承诺在2月10日前让农民工拿到工钱,至此,蔡某等5名农民工的讨薪难题得到圆满解决。 “是呀,多亏了谭店法庭,这么快把我们的纠纷解决了,我们一起谢谢李法官。对了,李法官,我们明天是不是就可以继续出去打工了?”“不用客气,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们可以出去打工赚钱了,但是我想给你们提个醒,以后干完活后如果工地没有及时付薪,一定要认真核算好自己的工时、工费,让负责人打张欠条,这样以后万一出现矛盾你们也有相应的证据来主张权力。其次,如果再遇见此类问题,你们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样你们可以多一条救济途径。” 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调促和、以调解纷,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前沿,将实事办好,将好事办实,用心用情用法办好人民群众的心头之事,让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幸福的暖冬。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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