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煤矿整合黑幕 本文来源于财新《新世纪》 2011年第49期 出版日期2011年12月19日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围绕几个小煤矿的争夺,多位官员落马,一个煤矿整合的腐败链条浮出水面 财新《新世纪》 记者 邓海 冬季的武陵山脉大雾弥漫,停工的铜天槽煤矿一片寂静。邓海 摄 重庆市有煤矿1500多个,其中小煤矿1400个左右。自2006年开始,随着全国煤矿整合的行动,重庆也制定了三年规划,准备将全市煤矿数量控制在1000个以内,将小煤矿控制在500个左右。
在这场浩大的煤矿整合中,几座位于重庆市石柱县的小煤矿整合,经历了诸多明争暗斗和权钱交易。而随着当地多位煤监、经委官员及法官陆续“落马”,一条煤矿整合的腐败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法官落马
2011年5月24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张远孝,因涉嫌受贿被重庆市公安局刑拘,2011年10月17日移送审查起诉。
法官张远孝的落马,源于重庆市石柱县铜天槽煤矿矿主周朝树等人的举报。据检方起诉书,张远孝涉案的事实之一是,2007年8月,在一起煤矿转让纠纷案中,石柱县另一煤矿主刘海权找到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办公室干部张竣格,请其转交给张远孝5万元;张远孝接受了请托,在审理案件时给刘提供帮助。
同时受贿的还有另外三名法官,他们因积极退赃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煤矿转让纠纷历时五年,判决结果在一审、二审和再审中各不相同,其中的关键节点即在二审过程中。
此事可追溯到2006年开始的煤矿整合。花树坝、铜天槽、王家湾是位于重庆市石柱县沙子镇的三家煤矿。花树坝属石柱兴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兴达公司)所有,铜天槽为周朝树和廖先祥等股东所有,王家湾则归另一矿主。
2006年6月23日,花树坝煤矿的股东与铜天槽的所有者达成协议,后者出资购买花树坝煤矿51.5%的资产权,并租赁经营其余资产权,在两煤矿基础上成立石柱县荣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石柱县的煤矿整合中,该方案被称为“荣翔方案”,于同年末获重庆市政府批准。
但两矿的整合并不顺利。铜天槽煤矿股东称,因花树坝煤矿原承包者周武国占据煤矿不离开,兴达公司未能按约定处理好此问题,他们在支付定金后即拒绝继续付款。
2007年1月26日,兴达公司又将花树坝煤矿协议转让给另一矿主刘海权,刘支付受让款后顺利接手煤矿。
铜天槽一方随即向石柱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兴达公司履约。而兴达公司则以铜天槽违约为由起诉,请求解除协议,刘海权被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石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兴达公司在协议未依法解除时,就将合同标的物转让给第三人刘海权,该行为不符法律规定,因此判决铜天槽胜诉,同时判决兴达公司与刘海权签署的转让协议无效。兴达公司与刘海权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则改判铜天槽败诉,判决解除铜天槽与兴达公司的转让协议,认定兴达公司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张远孝的受贿就发生在这一环节。
此案后经重庆市高级法院再审,又改判铜天槽胜诉。之后,2011年3月22日,铜天槽向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终审判决,并要求对已由刘海权一方实际控制的花树坝煤矿进行查封。该院随后作出裁定,对查封请求予以支持,但表示,鉴于目前花树坝煤矿已被刘海权实际占有,因此交由刘海权“保管”。
这一裁定引起胜诉方铜天槽煤矿的不满。此后,随着法官张远孝落马被查,该案二审及终审判决执行裁定出台的内幕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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