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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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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社会法官发挥余热维护“三留守人员”权益
 更新时间:2014-4-16 11:15:38  点击数: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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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农村“三留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台前县法院社会法官充分发挥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无偿为留守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并积极宣传保护“三留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设立诉前咨询台。在立案大厅设立社会法官咨询台,聘请退休干部、司法人员,每天为来访留守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并向当事人、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宣传法院正在开展的“三留守”活动及其措施,提高社会认知度。
    二是提供上门服务。选派德高望重的社会法官25名主动走进留守人员家中,现场办案,现场调解,将矛盾解决在诉前,有力地维护了留守家庭良好的生活秩序和邻里关系。
    三是进行普法宣传。我院充分发挥以村干部、妇女主任为代表的社会法官的影响力,通过村委公开栏、社区墙报、街头海报等形式,开展保护“三留守”活动宣传动员。共组织社会法官驻村宣传5次,发放“三留守”活动宣传页2000份。 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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