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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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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话语权”
 更新时间:2014-8-7 9:15:35  点击数: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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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坚持“让当事人把话说完”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途径去解决社会纠纷。用调解的方式结案不仅能够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更能够做到案结事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平舆县人民法院根据自身实际,坚持“让当事人把话说完”,起到良好的司法效果。

     例如,在处理李某诉赵某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赵某认为李某所建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李某认为赵某故意拖欠工程款4万元。长久以来,两家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冲突。承办人张文萍用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倾听双方的诉说。让原被告双方一直说到无话可说。李某和赵某经历了从心平气和,到慷慨激昂,又到怒不可遏,最后又到心平气和的过程。当情绪发泄完了,自然而然,案件也进入了尾声。最终,双方当庭调解和当庭支付,被告赵某当庭支付原告李某工程款2万元,双方案结事了。

“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不仅是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的表现,更突出的是司法为民的理念。平舆县人民法院坚持“让当事人把话说完”的做法,不断获得群众的好评。

 

 

 

(作者 平舆县人民法院 李永慧、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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